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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通报全省实施2004—2005年卫生血防项目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抽查情况

   近日,省卫生厅通报了对全省实施2004—2005年卫生血防项目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抽查情况。

  《通报》认为,2005-2006年,全省认真实施2004-2005年卫生血防项目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大多数市、县较好地完成了项目任务,执行了项目资金。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卫生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计划与管理,多数市、县(区)结合实际,制订了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管理办法和技术方案,成立了技术指导组。东至县组织乡镇政府配合卫生部门实施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工作,并投入近34万元开展晚血病人摸底调查,清楚掌握了救治对象分布情况。二是广泛宣传政策,积极开展救治。各地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晚血病人医疗救治政策,公布救治对象名单,增加救治工作的透明度,按照“分期分批”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铜陵市辖区、东至县等14个县(市、区)圆满地完成了救治任务,广德县、芜湖市辖区、东至县等6个县(市、区)已基本执行完毕救治补助经费。三是建立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管理制度,多数地方救治补助经费严格实行报帐制。池州等市、县对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四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救治质量。多数定点医院能够按照要求规范开展晚血病人医疗救治,改善服务态度,确保医疗安全。东至县等制作《晚期血吸虫病人救治知情通知书》,使患者了解政策和办事程序。东至、无为等地对住院费用实行了“一日清单”制。两年来,全省有2427名晚血病人得到了医疗救治。据对500名救治对象电话或面访调查结果,病人满意度达到100%。

  《通报》指出了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并强调,实施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血防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关心,政策性、群众性、技术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各地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通报》对做好今年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进一步作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总结前两年的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二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完成救治任务。各地要组织血防机构和定点医院密切合作,加大救治工作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完成今年的救治任务。三要切实加强救治经费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有关项目经费管理要求,严格实行救治补助经费报帐制。要加快资金执行速度,实行定点医院一月一报帐或双月一报帐制度。四要进一步规范救治工作,加强监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血吸虫病病人医疗救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地秘〔2007〕496号)要求,加强对血防机构和定点医院的监管,务必做到救治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五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救治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六要大力开展救治政策宣传。增加救治工作透明度,按照程序完善救治手续,尤其是确定救治对象及救治经费使用要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七要加强救治工作情况报告。从今年8月起,全省对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情况实行月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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